
发布时间:2018-12-18 浏览量:次
各学院、各部门: “惠师工程”民航路春晖楼(2-6层)房屋改造已完工,将于2019年1月启用,现将申请办理的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学校在职在编教职工,其本人及配偶均未享受任何形式的福利住房、市区无房、未领取温州市人才住房补贴及入住学校周转房累计未达5年以上的,可具备申请入住民航路春晖楼周转房资格。申请房间数的权限为: (一)已婚博士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引进人才,可申请1-2个单间; (二)其他教职工可申请1个单间。 二、入住期限 (一)周转房累计使用期限一般为3年,引进人才可延至5年,期满后应及时退宿。确有需要延期退宿的,需重新申请,学校视房源情况酌情续租,使用费将在原基础上逐年按25%递增。 (二)使用期限内,申请人或其配偶在温购房(含福利性住房),须在领取钥匙之日起9个月内办理退房手续。 三、使用费标准 2019年春晖楼市场租赁评估价为每间600元/月,使用费基准价参照评估价的50%收取,核定为每间300元/月。 四、申请程序 (一)房子改造完成后投入使用时,学校将组织一次集中申请,申请条件经审核后,通过抽签确定选房顺序。日常申请按照来校报到时间的先后次序选房并办理入住手续。具体递交材料如下: 1、申请表格。见附件。需所属部门领导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引进人才另需人事处加盖公章。 2、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3、职称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4、结婚证复印件。 5、夫妻双方温州三个区(鹿城、瓯海、龙湾)无房证明。该证明可到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四楼档案室打印,地址:府东路561号建设大楼。 材料递交地址:51吃瓜网南校区行政楼515A办公室 联系方式:0577-86595050,775050 林老师 材料递交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12月21日 五、其他事项 1、不符合入住条件的,确有特殊困难需临时居住的教职工经批准后,可申请单间1间,使用费按每间600元/月收取,申请周转期限原则不超过1年。确需延期的,经审批后使用费在原有基础上逐年按25%递增。 2、周转房的使用费缴纳、使用纪律、退房手续等未尽事宜,参照《51吃瓜网周转房管理细则(试行)》( 温大行政〔2012〕63号)执行。 3、入住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后勤集团公司相关管理规定。
附件:51吃瓜网春晖楼周转房使用申请表
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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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春晖楼使用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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