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18-12-11 浏览量:次
各学院、各部门:
近年来,校园电动车数量与日俱增,为了加强师生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学校保卫处牵头每学期开展“电动车安全专项整治”和安全教育活动,但电动车引发的交通安全事故还时有发生。本学期,我校师生驾驶车辆发生交通剐蹭事故共7起,其中驾驶电动车因违章带人、超速、逆行、闯红灯、单手撑伞等违规违法行为造成的交通事故占5起(其中校内2起),发生各类交通事故最主要原因是驾驶人思想麻痹、安全意识淡薄,未遵守交通法规而造成,这已成为校园交通安全的主要隐患。
为此,保卫处提醒驾驶电动车出行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控制车速,按法规规定,行驶时最高时速应不超过20公里/小时;严禁超速,以免刹车制动失灵。
2.遵守交规,务必做到不闯红灯、不酒驾、不带人超载、不横穿机动车道、不违规转弯、不抢占快车道、不逆向行驶。
3.靠右行驶,转弯或变道时应注意直行道路车辆情况,确认安全后通行。
4.雨天路滑,严禁单手撑伞或私自加装雨棚,以免遮挡行车视线,带来安全隐患。
5.夜间行驶,应打开夜灯,减速慢行。
6.加强车辆日常维护,确保车辆各项性能良好。
7.电动车请到充电站等指定区域合理安排时间进行充电,不要私拉电线和插座进行充电。不要过量或长时间充电。
8.电动车请停放在规定的停车场所,不要在主干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随意停放。
请各单位加强对电动车主交通安全法规教育,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杜绝违章行驶,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保卫处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