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18-06-04 浏览量:次
各部门、各研究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 的基本方略和中央、省委、市委保密委关于加强保密工作的系列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学院各部门、研究院保密管理工作,严格防范失泄密事件的发生,确保党和国家秘密安全,根据学校保密工作需要,决定组织开展2017-2018 年度保密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学院各部门、各研究院。
二、检查形式
各部门、研究院自查和学校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抽查相结合。
三、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研究院领导干部要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的规定》,按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对本单位保密工作负总责、分管保密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对保密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分管业务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在职责范围内对保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要求,切实强化对提高本部门、研究院保密工作整体水平的责任担当。
2.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部门、研究院要认真组织配合保密工作检查,动员全体人员特别是涉密岗位人员,立足岗位,查找隐患,积极参与排查工作,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对本单位的保密工作进行全面排查。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研究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目标,落实整改责任,限期完成整改任务。
3.严格要求,务求实效。各部门、研究院要严格对照《对照检查清单》逐一开展排查,确保不漏环节、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要严格按照保密要求,督促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做到真查真改。
四、涉密工作对照检查清单
(1)本部门是否有涉密工作,请列出相应工作人员及涉密内容;
(2)涉密人员管理及涉密载体保管情况(是否有对涉密人员进行相应的告知、提醒、教育等;国家秘密载体制作、收发、传递、复制、使用、保存、维修、销毁等是否符合保密管理规定等);
(3)信息系统、信息设备、涉密场所保密管理情况(短信发布、通知发布、新闻发布等系统是否由教师专人保管,是否有把账号泄露给学生、校外人员,涉及保密材料的设备保管等);
(4)宣传报道、信息发布中涉密信息审查情况(对外宣传报道、通知发布、短信群发等发布前是否有审查过内容正确与否、是否有涉密内容,是否有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再发布等);
(5)涉外工作保密管理情况;
(6)其他涉密管理情况。
五、时间安排
各部门、研究院自查工作在6月22日前完成。请各部门、研究院在6月22日15:00前将简明扼要的自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院办徐雅处,纸质材料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至院办,联系电话:86689138 660308。
51吃瓜网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