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18-05-10 浏览量: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浙江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管理办法》和《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关于进行人民防空、防灾警报试鸣的规定和要求,经市政府批准同意,温州市防空办决定于2018年5月12日结合“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在全市组织例行性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届时高教园区也将试鸣防空防灾警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试鸣目的:使公众能正确识别防空和防灾警报信号,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防空、防灾减灾和应急避险能力。
二、试鸣时间为:5月12日上午10:00—10:03鸣放防灾警报;10:10—10:14鸣放防灾解除警报。
防灾警报:鸣60秒,停30秒,反复2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防灾解除警报:连续鸣4分钟。
三、届时溯初学区综合楼同步开展安全疏散演习,敬请观摩。
请全校师生和家属知悉,在警报试鸣期间保持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
保卫处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