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通知
[人事人才通知]转发关于推荐和续聘温州市安全生产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25 浏览量:

各学院、部门:

根据《温州市安全生产专家库及专家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2015年聘任的126名安全生产专家将于2018年1月任期届满,自动解聘。为充实我市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对安全监管工作的技术支撑作用,现就做好2018年新聘、续聘安全生产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专业分类

结合温州实际,我市安全生产专家按专业领域分为矿山、危险化学品(含烟花爆竹)、电气、机械、综合、职业卫生等六个专业类别。

  二、聘任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热心安全生产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熟悉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有关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三)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安全评价师资质;

(四)具有5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安全生产技术与管理工作经历,实践经验丰富;

(五)能深入现场开展相关业务工作,有较强现场发现、分析和解决事故隐患的能  力,有较强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相关检查、审查等能力;

(六)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有特殊技术专长的可适当延长年龄。

三、聘任方式

采用聘任制方式,每两年调整一次,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市安监局可视情对专家库进行调整,因违法违规行为被终止资格的专家三年内不得返聘。此次聘请专家工作程序:

(一)新推荐人员填报《温州市安全生产专家推荐表》(见附件1);续聘人员填报《温州市安全生产专家续聘审批表》(见附件2)。

(二)市安监局对推荐的专家进行审核,确定聘任专家;

(三)公布聘任专家名单,颁发聘任证书。

(四)在市安监局门户网站公开专家库专家基本信息,各级安监部门及企业、公众均可直接查询。各级安监部门在邀请专家时应当从安监部门专家库中选用。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照条件积极推荐安全生产专家。各地、各有关单位一定要广泛宣传,积极推荐,切实把那些长期工作在安全生产一线、专业水平高、能力素质强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员推荐到专家队伍中来,进一步提高温州市安全生产专家队伍的整体水平。同时,在担任温州市安全生产专家期间严重违章违纪或者被解聘的一律不得再推荐和续聘为温州市安全生产专家。

(二)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新推荐人员填写《温州市安全生产专家推荐表》、续聘人员填写《温州市安全生产专家续聘审批表》,并提供两张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以及个人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等复印件以及有关学术研究成果证明材料。对申请人报送的申请资料,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经查证属实的,一律取消聘请资格。

(三)时间要求。申请者个人在1月28日前将《温州市安全生产专家推荐表》、《温州市安全生产专家续聘审批表》及相关资料 (电子版发送至00031123@wzu.edu.cn纸质材料一式两份) 报送至南校行政楼704B办公室。联系人:班老师,联系电话 778072,666138。                  

 

                         人事处

                                        2018年1月24日

 

附件下载:         附件1-温州市安全生产专家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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