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通知
[人事人才通知]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学科(专业)带头人领军能力研修专题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08 浏览量: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浙江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浙教师〔2017〕49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培养我省高校学科(专业)带头人领军能力,经研究,决定对浙江省部分高校学科(专业)带头人进行专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进一步拓展专业带头人的职业教育理论视野,提升专业发展规划能力和市场把握能力,明确专业建设方法途径,提高专业教学团队的组织管理水平,增强专业竞争力,促进应用型本科高校和高职院校更好地服务于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培训对象、名额

我校可申报参加培训对象为装备制造大类,名额2名(见附件1)

三、培训形式及考核

培训采用专家讲座、小组研讨与专题发言、实地考察交流等方式进行。考核将采用平时考勤、专题交流发言及培训报告完成情况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培训内容及考核要求见附件2。

四、培训时间与地点

培训时间为3周,自11月14日至12月1日

培训地点:温州新南亚大酒店(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东游路4号)

报到时间:11月13日下午

五、培训费用

培训收费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5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培训费标准为4500元/人(食宿自理),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费用提前转账或报到时缴纳现金、刷卡均可,汇款信息如下:

户    名: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账    号:1203207009049003445

开户银行:工行温州市工行鹿城支行

(温馨提示:采用转账或汇款的,报到时,请务必带上汇款回执或复印件。)

六、其他事项

1.经考核合格,由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校师资管理分会颁发结业证书。

2.学员报到时,请携带本人2寸免冠近照两张(请在背面写上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

3.请参训学员携带手提电脑和存储设备(如U盘等)。

参加培训人员请于2017年11月9日前将报名回执(见附件3)发至人事处。联系人:班老师,电话:778072 邮箱:382237316@qq.com;

 

附件:1.2017年浙江省高校学科(专业)带头人领军能力专题培训名额分配表

2.2017年浙江省高校学科(专业)带头人领军能力培训方案

3.2017年浙江省高校学科(专业)带头人领军能力培训报名回执单

 

 

人事处

201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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