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17-12-12 浏览量:次
各部门、各学院、各学区:
为了进一步加强国(境)外专家来访学校的相关管理工作,经学校计财处和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沟通及协商,对所有应我校邀请从国(境)外来校交流的专家,包括外国籍人士、港澳台人士、长期居住在国(境)外的中国籍人士、我校柔性引进的长期居住在国(境)外的聘用人员报销相应的差旅费,都必须同时附上51吃瓜网国(境)外专家来访申请表一份,并提供相关原始票据。 特此说明。
附:51吃瓜网国(境)外专家来访申请表(2017)
计财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7年12月12日 |